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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

2021-01-2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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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与遗失物一样都不适用善意取得,其所有权的归属是属于权利人的,拾得人不具有所有权并且有义务返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是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什么是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

  一、什么是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

  1、漂流物就是漂浮在河或海或洋上面的物。

  2、埋藏物,是指长期埋藏于地下或包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已无法证明的物。

  3、隐藏物,又称“隐蔽物”。指隐藏于不动产或动产之中、所有权不明的物。

  二、埋藏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由于埋藏物不以埋藏于地下为限,故易与遗失物混淆,而且遗失物若埋藏于他物之中且不知所有人为谁的,则成为埋藏物;埋藏物若因某些原因暴露于外部的,则成为遗失物。

  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其一,失主丧失对遗失物的占有不是基于自己的意思,否则可能构成抛弃;而将物品埋藏多出于埋藏人的本意。

  其二,遗失物不以隐藏于他物中为必要,即使遗失在繁华的闹市,很容易被发现,也可构成遗失物;而埋藏物必定是包藏于他物之中,难以被人发现,否则不称其为埋藏物。

  其三,遗失物不必处于所有人不明的状态,即使确切地知道谁是其所有人,仍不影响物品属于遗失物的性质;而埋藏物必然处于不知所有人为谁的状态,否则不构成埋藏物。

  三、埋藏物的特点

  埋藏物是成就发现埋藏物的条件之一,所谓发现埋藏物是指隐藏于他物之中,而其所有人不明的动产。通说认为,埋藏物具备三个特点:

  其一,埋藏物应为动产。埋藏物公限于动产,如金银财宝、珍奇古玩等。古代房屋或城市因地震、火山、泥石流等事变被埋没于地下,已成为土地的一部分,不构成埋藏物。

  其二,埋藏物应为埋藏的物。所谓埋藏,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难以从外部目睹的状态。包藏物一般为土地,但不一定限于土地,建筑物或动产均可以为包藏物,如将古玩字画藏在墙壁中,将珠宝藏在电脑的机箱中,至于埋藏的原因,究竟是由于人为的事实还是自然事件,则在所不问。另外,德国民法、瑞士民法都要求埋藏物以经过长时间的埋藏为必要。

  我们认为,认定埋藏物主要应依据其是否处于“埋藏”状态,至于埋藏的时间长短并不具有决定意义,况且,如何认定“长久”也相当困难,因此埋藏物不以长时间埋藏为必要。

  其三,埋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所谓所有人不明,是指埋藏物并非无主物,但不知属于何人。如果根本没有所有人,应当适用无主物先占的规定;如果有明确的所有人,则应适用拾得遗失物的规定。在这两种情况下,均不属于埋藏物。至于如何判断“所有人不明”,则应“就物的性质、埋藏的状态、埋藏的时日等客观情形加以认定”,而并非以发现人的主观认识为判断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漂流物就是漂浮在河或海或洋上面的物,而埋藏物,是指长期埋藏于地下或包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已无法证明的物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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