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按照“一户一宅”来进行认定的的,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一)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二)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三)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四)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三)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土地确权时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来认定每户的宅基地,其他的认定要结合各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土地确权宅基地是怎么认定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