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2021-08-10 1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有很多人利用楼顶的空间,想要打造自然景观,优化居住环境,为小孩老人提供健康的休闲场所,我们国家对依法合理改造楼顶的行为是大力支持的,但是很多人想问,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一、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归全体业主所有。楼顶空间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所以属于业主共有。

1、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因为建筑物属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有,与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商无权处置。可以想象,开发商不能将一个没有顶层楼板的建筑物出卖给全体区分所有权人,那么也就不能将楼顶空间归属于自己所有,也不能通过约定将楼顶空间归属于顶层住宅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

2、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上,顶层楼板都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那么,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更属于区分所有人所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支配。 即使是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这个约定也不能对抗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因此,开发商和顶层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空间归属于该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的,一律无效。

3、能够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对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而言,具有重要的价值。首先,楼顶空间关系到建筑物的防雨、寿命和安全,关乎到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利益。其次,建设楼顶空间,可以使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增加活动空间,充分利用楼顶空间丰富区分所有权人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再次,楼顶空间的开发利用,具有丰富的内涵,例如利用楼顶空间作广告等,就是很好的开发利用,其所得利益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这些利益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息息相关,不可任人予以侵害。对于这样的重大利益,必须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定。如果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定楼顶空间可以交给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其实和其他我们关注的公寓公用设施权责问题一样,楼顶空间的权属问题的核心仍然在于是否将其计入公摊面积。楼顶空间计入公摊面积,而由区分所有权人支付价金的,就必然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享有互有权;凡是没有将楼顶空间计入公摊面积,其他区分所有权人没有支付价金而仅仅由楼顶空间的使用权人支付价金的,就是权利人就享有互有权或者专有使用权。 楼顶空间的问题比较特殊,因为它涉及到建筑物的综合利用和修缮、管理,应当归属于共用部分,不应归属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

二、法律如何看待楼顶空间所有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和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两方面构成的,因此权利的客体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的相关法律知识,楼顶空间列入公摊面积中,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决定楼顶空间用途的只能是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仅业主委员会决定无效。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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