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法定孳息

2021-01-20 17: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其实很好区分,只要看孳息的产生是否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如果是那么就是法定孳息,反之就是天然孳息。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是法定孳息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什么是法定孳息

  一、什么是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

  法定孳息是随着时间连续发生的,所以权利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可按时间计算孳息。如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时,有索取法定利息的权利。但取得法定孳息又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所以权利人须在其权利存续期间按时计算和收取孳息。民法典规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二、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是:

  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取得;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例如房屋的租金归出租人,出租人一般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有时也会发生出租人与所有人分离的情形,即出租人可能只是房屋的使用权人,则作为出租方的使用权人获得租金的收益。

  三、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区别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都有孳息之名,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现有的立法例看,多将其并列规定,但它们本质并不相同,而且分属不同领域。两者区分的基础,在于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天然孳息是派生之物。

  (一)物质形式不同

  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既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

  (二)“收取”的性质不同

  “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

  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法定孳息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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