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2021-08-06 17: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汽车已经算是家家户户都有的交通工具,成为了人们的代步工具,在借贷市场中,车辆借贷深受广大贷款者的关注,关于车辆借贷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车辆质押,另一种是车辆抵押。那么,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一、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二、汽车抵押登记怎么办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三、汽车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意思真实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抵押合同就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质押是出质人必须出让自己所占用的权利或者是具体的物,而抵押却不是。而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就是贷款的方式和范围不同。汽车质押需要扣押车辆,并比抵押的担保范围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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