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而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进行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的三年年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下列土地的,应该交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四)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果是用来耕地的土地被征收还需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返还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