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如“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这是物权本身所具有的权能。
但是,物上请求权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则属于已经转化了的物权,因具有债权的属性,所以,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权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障的,具有不可侵犯的性质。侵犯他人的权利,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物权同一切权利一样,必须要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不受侵犯。
保护物权实质是保护被侵犯的权利,物权保护制度就是对被侵犯的物权适用的法律规定。因此,用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护物权,往往是以侵犯物权的违法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
在实际生活中,侵犯物权的性质各异,有的是违反民事法律的民事违法行为,有的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违法行为,有的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所以保护物权不是某一个法律部门的任务,而是各全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针对侵犯物权的不同行为,各个法律部门从不同的角度适用不同的方法保护物权人的权利。例如,行政法是通过行政程序保护物权,而刑法则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用刑罚的方法对严重侵犯物权的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文就是小编介绍的有关物权保护纠纷存在诉讼时效吗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上文可知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你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咋发王,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