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户籍是否居住权

2021-09-07 14: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一个制度概念,是一种用益物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立居住权,和户籍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和联系,即使户籍不在当地,也可以设立居住权。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户籍是否居住权的相关内容。
户籍是否居住权

一、户籍是否居住权

在我国户籍并不等于居住权,仅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所以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

因此,即便没有户籍或者户口不在房子里面,房屋所有人允许其居住的,也是有居住权的。

二、居住权如何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第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三、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户籍是否居住权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有户籍不一定就有居住权,要看双方当事人有没有通过书面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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