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田地征收农民怎么安置

2021-09-06 14: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国大部分的农民都是靠耕田种地为生,田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根本,如果遇上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得不进行征收时,该如何对受损农民进行补偿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田地征收农民怎么安置的相关内容。
田地征收农民怎么安置

一、田地征收农民怎么安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二、谁可以征收土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利征用土地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国家征收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一)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二)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

(三)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四)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五)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综上所述,当农民赖以生存的田地被依法征收时,国家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田地征收农民怎么安置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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