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2)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1、争议未解决的必须先解决再确权。
2、本村人违法占地的,空白宅基地的。
3、证明资料不全的。
4、继承手续不完备的。
1、家庭承包中的土地承包权其主体只能是发包方的成员(即农民个人)。
2、家庭承包中的土地承包权其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家庭承包中的土地承包权不得被剥夺和非法限制。
4、家庭承包中的土地承包权其存在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能流转、抛弃或放弃。
5、家庭承包中的土地承包权是一种期待权。
以上就是关于二轮土地承包可以两地确权吗的有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确权必须要合法合规,把有争端的问题解决完毕之后,带齐所有的资料到有关部门进行确权。同时也要了解清楚不能确权的情况有哪些。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