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质权实现的手续

2021-09-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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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质权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质押,是债务人履行某项义务的担保,可作为质押的权利一般有:支票、债券等。那么质权实现的手续?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质权实现的手续

  一、质权实现的手续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二、实现质权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质权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质权实现的手续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质权须有效存在。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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