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处分

2021-01-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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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的话,其上面的建筑物其实是一并处分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不知道这一点,这不利于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处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是。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处分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处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如何变更登记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3)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4)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5)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6)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三、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处分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处分要看情况,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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