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征收土地有期限吗

2021-09-14 10: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拆迁户或者被征收土地的公民在征收完之后都会收到一笔征收赔偿的款,但是这些被征收了的地会不会有时间的限定,会不会在未来的一天又会有其他改动呢?也就是说农村征收土地有期限吗?感兴趣的网友可以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脚步一起往下看看吧。
农村征收土地有期限吗

一、农村征收土地有期限吗

没有年限规定:

1、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性质从集体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

2、农用耕地按规定是不能被政政府征收的,所以不存在3年不耕种,集体就有权收回的情况;

3、土地被征收后,对方怎么使用是对方的职权范围,第3人不能干涉;

4、政府部门会有相应的规划,如果对此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征管部门。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3项原则:

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二、农村土地征收可以强制执行吗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

应当提供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农村征土地征收需要强制买保险吗

补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进行具体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之间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所引发的争议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对此,只要符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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