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住权能否转让或继承

2021-09-10 15: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允许他人在房屋内居住的权利,房屋的物权包括三类,房屋所有权、房屋担保物权和房屋的用益物权。那么居住权能否转让或继承?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居住权能否转让或继承

  一、居住权能否转让或继承

  不可以。《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的特征

  第一,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既是房屋所有人实现自己的房屋价值的一种手段,也是房屋所有人处理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更是房屋所有权人对社会和他人的回馈。

  第二,居住权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而不能挪作他用。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第三,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因此,居住权以外的人一般不能享有居住权。进而言之,居住权的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合伙团体)不能享有居住权。

  三、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居住权能否转让或继承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不可以。《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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