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2021-01-27 1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集体经济组织会按照公平分配的原则,将耕地承包给每户家庭,在签订家庭承包合同之后,需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就为您来揭晓答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以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4、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需要承包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经审核过后,将会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述内容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件方面的需求,可以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