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益林所有权归谁

2021-09-16 11: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我国的土地种类就有耕地,林地,宅基地等等,大家对林地应该都不陌生,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那么,公益林所有权归谁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公益林所有权归谁

  一、公益林所有权归谁

  公益林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森林法》无限定公益林的概念,但限定了各种林木采伐的具体限定,请查看该法第三十一条的限定。森林法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限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分别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二、公益林利用途径

  1、积极鼓励与生态公益林主导功能密切的利用方式,如科学考察、定位观察、试验研究、科普教育、种质标本采集、生态旅游、物种与遗传基因保存和自然遗产留存等。

  2、有条件地允许利用林下多种资源进行非木质资源开发。

  3、严格控制对公益林的采伐更新,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抚育和改造活动。

  4、对公益林的利用以及公益林区进行的工程建设,必须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公益林能否流转或转让

  应该可以的。不属于不准办林权证的范围内。申请审查受理勘验公示登记造册发证规定: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权属明晰且依法取得林权证书的森林、林木、林地可以依法流转。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承包、合资合作、出租的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得流转

  (一)权属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林权证书的

  (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四)已依法抵押的林木、林地,抵押权人未书面明确表示同意流转的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制流转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流转的。家庭承包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国有及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70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公益林所有权归谁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公益林属于国有林,公益林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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