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事项应当归农民集体决定

2021-01-13 16: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前很多农村地区土地的性质都是集体所有的,由区域范围内的农民集体管理。但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事项都能由农民集体决定的。那么哪些事项应当归农民集体决定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事项应当归农民集体决定

一、哪些事项应当归农民集体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三、如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哪些事项应当归农民集体决定的信息,由上可知,当出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问题、土地征收补偿表决、建筑物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管理等事项时,应由农民集体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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