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

2021-10-23 14: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可以利用承包地进行耕种、建筑等权利。当家庭承包土地后,会发放一个土地承包证,如果该证件丢失了怎么补办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
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

一、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一)护权证书,起到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作用;

(二)有价证书,保护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合法受益;

(三)流转证书,是土地有偿流转的有效凭证。

三、承包地能被收回吗

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是不能收回承包的土地的。只有承包者抛荒或者损害土地的,才能收回承包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补办的的,承包方应向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发。经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即可。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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