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母有居住权吗

2021-10-15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以知悉,房屋居住权是一种由该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民事权利,那么继母有居住权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并带您了解“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和“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拓展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继母有居住权吗

一、继母有居住权吗

关于居住权问题,民法典最新规定需要设立才生效。

夫妻关系中,由于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房产为另一方婚前财产,为了保障夫妻另外一方的利益,可以设立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三、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当有法定或者有关合同约定作为依据。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继母有居住权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