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

2021-11-02 14: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户口的居民可以承包由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这种土地被叫做承包地。一般情况下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家庭里谁做主?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的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

一、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

农村土地承包家庭一般以登记的户主为主,《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问题。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个人名义承包的。

二、集体发包土地需要组织同意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土地承包的期限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由此可知,农村土地承包家庭一般以登记承包的户主为主,但是家庭里的合法成员也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只不过户主作为代表而已。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宅基地拆迁家庭分割矛盾怎么解决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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