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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

2021-01-15 10: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中国处理好邻里关系对于两家都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因为邻居之间是生活作息和生活习惯等多多少少会产生一些利益纠葛,如果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以达到共赢,那么如何处理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如何处理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

  一、如何处理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

  1、兼顾利益

  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

  公平合理是民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四层含义:

  (1)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邻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

  (3)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

  (4)避免或排除不妨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法律很难对各种相邻关系都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该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

  二、最高法对于如何处理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的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7条规定:“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此外,在邻地上安设管线时,需满足下述条件,即:非经过邻人的土地而不能安设电线、水管、煤气管等管线,而此等管线又为土地权利人所必需,该土地权利人有权通过邻人土地的上下安设,但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处所及方法安设,仍有损害的,应支付补偿金。

  三、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综上所述,处理好邻居之间的土地、建筑物之间的利用关系首先需要兼顾利益公平,其次就是有助于大家的生产生活,虽然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是一旦利用司法途径一般对邻里关系只会恶化。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处理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案件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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