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业主的义务有哪些

2021-01-15 10: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业主在购买商品房后,作为小区内的居民之一,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小区内享有一定的权利并且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业主的义务有哪些,业主的权利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业主的义务有哪些

  一、业主的义务有哪些

  (1)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的义务

  1、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

  2、不得损害共有部位的义务。

  3、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

  4、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

  5、不非法占有的义务

  6、不非法加害的义务

  7、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

  8、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共同管理的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享有什么权利就要履行什么义务,所以业主需要在自己合理、合法、适格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侵害他人权利。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业主的义务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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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哪些义务,子女对父母有哪些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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