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质人可以自由转让质物吗

2021-10-1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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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财产质押后质权人是可以对其进行转质的,转质是指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行为。那么,出质人可以自由转让质物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出质人可以自由转让质物吗

一、出质人可以自由转让质物吗

出质人可以自由转让质物。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

二、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3、质权的保全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质权人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三、动产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1、质押合同有效。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质押合同有效不仅要包括以上的基础要件,同时质押合同有效还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不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者利益的合同、不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合同没有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出质人具有相应的处分权,是指出质人对出质的动产具有处分的权利。 

3、公示己完成,即已经完成交付。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可以自由转让质物吗?综上所述,质权人行使质权无需出质人同意。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您若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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