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相邻土地应该怎样利用

2021-02-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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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时候,土地的占有也说不清楚,想必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就是相邻土地应该怎样利用呢?如果做才是在法律上是合法利用的,如果是一些电线或者水管等,不得用到的土地情况下,是合法的,那么具体具体有哪些呢?让找法网小编带您去了解更多。
相邻土地应该怎样利用


一、相邻土地应该怎样利用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的,土地权利要提供必要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一,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的公民或法人。一个人不可能构成相邻。相邻关系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也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或是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 同时,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当事人,即相邻权的效力只对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发生,不及于不特定的一般人。

第二,相邻关系是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互毗邻而发生的。例如因为两幢房屋相邻便产生了通风采光的相邻关系。在许多情况下,相邻关系的发生都与自然环境有关。因此,相邻关系的发生,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互毗邻的地理位置的存在。不动产不以土地为限,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其他构筑物,相互毗邻不以相接为限,河流的上游和下游也可以成立相邻关系。

第三,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内容,但原则上都是相邻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所谓必要的便利,是指一方如果不从相邻方得到便利,就不能正常行使其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当事人在行使相邻权时,应尽量避免和减少给对方造成损失,不得滥用其权利。

第四,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权利时,既要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又要为邻人提供便利,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相邻关系的客体是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所体现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

三、相邻关系具体包括哪些关系

1、邻地利用关系具体又包括如下几种情形:

(1)代地通行权。

(2)管线铺设关系。

(3)建造建筑物等利用权。

2、用水和排水关系

(1)用水关系。

(2)排水关系。

3、妨害妨免关系

所谓妨害妨免关系是指不动产所有人在行使自己之不动产权利时不得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造成不应由其忍受的妨害。

4、越界关系

(1)建筑物越界。

(2)树木等越界。

相邻土地应该怎样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的,土地权利要提供必要便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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