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2021-02-19 09: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善意取得制度是近现代民法的产物,它是指没有物品处分权的人将物品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时,第三人可以依法取得物品的所有权,原物品所有人可以向转让人要求损失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呢?接下来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

  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并请求权一并丧失。原权利人有请求非法转让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基于经济发展和交易安全的需要,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三、善意取得和善意占有有什么区别

  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在善意占有中,根据占有人有无过失为标准,还可以再分为过失占有与无过失占有,但严格来说,只有不知自己无占有的权利且无重大过失者,方构成善意占有。在时效取得中,不少立法例上规定,动产时效取得的期间一般为10年,但占有之始为善意的,期间则为5年;动产的善意取得以善意占有为要件。

  综上所述,不动产是可以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的,但需要满足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依法进行了登记等条件。上述内容就是关于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被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困扰,欢迎来找法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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