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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权性质分类

2021-10-2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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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其实公司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发展到现在其实已经出现了很多种类型,那么公司所有权性质分类有哪些?企业的性质类型会不会很多,难不难理解,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公司所有权性质分类

一、公司所有权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一般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

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三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二、 所有权确认纠纷管辖

由于政策或者办理贷款的原因,房屋登记的所有人往往不是实际所有人,但因登记所有人家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离婚,要处理房屋,会侵害实际所有人的权益,登记所有人又不能单方面将房过户,所以实际所有人会提出一个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确认其房屋所有权。法院审判主要考虑一下因素:

1、挂名买房的原因;

2、实际出资人;

3、实际控制人;

4、双方是否有协议;

5、要求确认所有权的原因。

三、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所有权性质分类的内容,由此可见,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这几种类型,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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