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不可以进行转让。但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和受让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起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要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受让。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规划建设用地可以转让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