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动产物权的期限

2021-11-02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那么法律有规定不动产物权是否有期限呢,该期限是多久?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不动产物权的期限的相关内容。
不动产物权的期限

一、不动产物权的期限

房屋产权没有期限限制是土地使用权有年限限制。只要房屋合法存在房主就享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二、不动产物权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物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综上所述,不动产物权里的房屋产权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屋合法存在即可以拥有其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一般为70年。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不动产物权的期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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