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

2021-02-19 10: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也是在流转,这其中是一定会涉及税费问题的,出让金就是其中一种。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

  一、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国家收取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是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支付出让金等费用,既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法定义务,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出让金等费用的本质是应当归国家所有的土地收益。

  二、为什么要收取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1、土地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收取出让金等费用取得土地收益,才能使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才能真正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2、土地是巨大的社会财富,而且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值。国家掌握了国有土地的收益,就有足够的财力组织社会化大生产,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功能。

  3、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要素,通过收取或者补交出让金使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有助于形成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资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正是因为交纳出让金等费用对国家和社会意义重大。法律、行政法规对不交纳出让金等费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真实承担者并不是固定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