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如何行使所有权

2021-01-18 11: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集体所有权是指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的所有权,我国相关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集体组织的财产归集体所有,那么就是说如果需要使用集体财产的就要经过集体同意,那么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如何行使所有权,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如何行使所有权

一、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如何行使所有权

(一)农民的不动产和动产权利的行使。为了保护集体成员的利益,对于一些涉及全体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规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依照民法典规定,这些事项包括::

(1)本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需要注意两点:

其一是法定程序,即民主决议程序。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等中均有具体规定。

其二是土地补偿等费用”的内涵。

征地补偿费用主要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灭失的补偿。为拒绝因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不公而损害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情形的发生,民法典对于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和分配办法,设置了民主决议程序。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中的“等费用”的具体内涵如下:如果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该“等费用”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如果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农户由集体组织统一安置,则该“等费用”包括安置补助费。

(二)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使。民法典规定: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权有什么特点

第一,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都分别属于各该集体组织。

第二,集体组织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只有它才能作为该组织全体成员的代表对集体财产行使所有权,它的成员个人不是集体组织财产的所有人,无权处分集体组织的财产。

第三,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国家专有财产外,可以是其他任何财产。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综上所述,虽然集体财产是归集体所有,但是一般农村会将一部分的所有权进行划分,所有需要行使该所有权的那么就要经过谁的同意,具体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如何行使所有权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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