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规则

2021-11-1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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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说,物权的变动是有一定规则的,那么对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规则具体有哪些相关内容,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规则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规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规则

  物权变动模式大体上分为两种,即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模式。

  形式主义是指动产需要交付和不动产需要登记才能完成物权之变动;而意思主义则是指有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完成物权的变动,登记仅仅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三、农村土地承包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

  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所有。

  不过,不管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担下面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另外,在承担相应的义务的同时,承包方还享有下面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另外,承包的时间也是需要注意的,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变动规则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土地进行承包使用的时候是需要得到批准,同时被承包的土地依法征用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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