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为什么流质条款无效

2021-02-19 16: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相信曾经向他人借过钱并且签订过借款合同的朋友们都知道,有的合同中会约定若是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话,担保物会直接归债权人所有,这就是我们说的流质条款,是无效的。为什么流质条款无效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什么流质条款无效

一、为什么流质条款无效

当事人约定了流质条款的,债权人虽依然不得按约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可依照质押规则行权。与物权法时代不同,民法典规定流质条款不再无效,而是被有限承认。

所谓流质条款,指的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不管是以前的完全禁止流质,还是现在的有限禁止流质,其实对于流质都是以禁止为原则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保护债务人。

二、流质条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三、权利质押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

权利质押的实现程序:

1、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另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将出质的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须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将出质的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或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为什么流质条款无效的信息,由上可知,当事人约定了流质条款的,债权人虽依然不得按约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可依照质押规则行使权利,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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