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捡到的东西是自己的吗

2021-02-22 14: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路上,有的人不小心丢失了东西,当事人如果不知道,如果路过的人想捡起来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不属于犯法呢?所以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捡到的东西是自己的吗?的疑问,我猜许多人也对此非常地感兴趣。
捡到的东西是自己的吗

一、捡到的东西是自己的吗

不是。 如果你捡到别人的证件和其他有价财物,应该和失主取得联系。或者交给派出所。 自己拿着那叫不当得利,如果被查到你要负责任的。 说不清来源,没有证据是你捡的,你要举证说明自己不是盗窃来的。

二、民法典规定的拾得遗失物的处理程序

1、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之处理程序如下:

(1)拾得遗失物者,应通知其所有人。不知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应为招领之揭示,或报告警署或自治机关,报告时,应将其物一并交存。、

(2)拾得物经揭示後,所有人不於相当期间认领者,拾得人应报告警署或自治机关,并将其物交存。

(3)遗失物拾得後六个月内,所有人认领者,拾得人或警署或自治机关,於揭示及保管费受偿还後,应将其物返还之。前项情形,拾得人对於所有人,得请求其物价值十分三之报酬。

(4)遗失物拾得後六个月内所有人未认领者,警署或自治机关应将其物或其拍卖所得之价金,交与拾得人归其所有。

2、从以上民法规定之程序可知如果知道是谁掉的东西时,应通知所有人,如果不知道是谁掉的东西时,则应先办招领,或报警,於报警时,并要将拾得之物品交给警察机关。如果所有人认领时,拾得人可以要求所有人给与拾得物价值十分之三的报酬。如果办招领後六个月,所有人均未认领时,拾得物就归拾得人所有。

三、归还别人的遗失物有权要求报酬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由于拾得人归还他人遗失物并不领取报酬,所以拾得人只在保管遗失物时有重大过错,即故意和重大过失时才对拾得物的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只因一般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拾得人不负赔偿责任。

找法网小编通过上文的介绍形式为大家解决了捡到的东西是自己的吗?这个疑问,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记得无论如何,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贪婪哦,一旦贪婪了,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已经要养成拾金不昧的精神!如果你还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很乐意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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