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建设用地的分层设立

2021-02-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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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代化专业技术的进步,分层次开发土地成为了土地利用的新趋势。我国一些地区也出现利用地下空间建造地下商场、车库等设施,利用地上空间建造空中走廊、天桥等情况。在了解之前,我们先要了解清楚什么是建设用地的分层设立,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吧,马上为你解答。
什么是建设用地的分层设立

一、什么是建设用地的分层设立

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如何充分地发掘土地的价值,是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现代化专业技术的进步,分层次开发土地成为了土地利用的新趋势。我国一些地区也出现利用地下空间建造地下商场、车库等设施,利用地上空间建造空中走廊、天桥等情况。对于空间利用的问题,我国有的地方在出让土地时也进行过一些探索: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空间享有的权利通过出让土地的四至、建筑物的高度和深度加以确定,其中建筑物的高度根据规划确定;深度根据技术指标确定的建筑物的基底位置确定。确定范围之外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国家可以再次出让。

二、法律中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未对土地分层出让的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对于专门利用地下或者地上空间的权利性质仍不明确,造成一些土地登记机构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设施权利人的权利得不到确认和法律上的保护。因此,在物权法中,对土地分层次利用的权利进行规范势在必行。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分层次利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适应土地利用由平面趋向立体化发展的趋势,增加土地分层利用的效用,有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在民法地上权中规定空间利用的问题,有的国家和地区单行法中也涉及空间利用权的内容,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上下空间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当事人只能通过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方式取得对土地以及上下空间的使用。

目前,集体土地需要征收为国家所有后才能出让,国家在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只要对建筑物的四至、高度、建筑面积和深度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该建筑物占用的空间范围是可以确定的。比如,同一块土地地下50米至地上250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甲公司建商厦;地下70米至100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公司建一地下商场。在分层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不同层次的权利人是按照同样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法律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只不过其使用权所占用的空问范围有所区别。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民法典中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包括现代化专业技术的进步,分层次开发土地成为了土地利用的新趋势,因为现在的地铁非常得方便,在利用地下通道开发地铁外,还可以开发一些地下的广场,所以土地的分层次开发是比较流行的,上面文章中有提到什么是建设用地的分层设立,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前往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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