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可以作为质权标的物,各国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规定,各种财产上均可设立质权;有的国家规定,质权的标的限于动产;对于哪些动产可以设定质权,则大多不做列举。根据民法的法理,法律不禁止的,都应当是允许的;而法律不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
合法拥有的并且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可以设定质权。因此,可以设定的动产应当是十分宽泛的,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首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得设定质权,如毒品、管制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之所以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考虑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争议,但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必然无效。民法典合同编中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质押合同也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签订的。
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2、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综上所述,毒品、管制枪支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可以设置质权,法律规定的可以转让的动产可以设定质权。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哪些动产不可以出质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若您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