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应收账款出质后可以转让吗

2021-02-2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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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会计学中我们会学习到应收账款的知识,它仅仅是作为一种款项存在。然而在法律上的应收账款就完全有不同的含义,它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出质实质上也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一般情况下,经过质权人同意之后,出质人是可以将质押物卖给第三人的,那么应收账款出质后可以转让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应收账款出质后可以转让吗

  一、应收账款出质后可以转让吗

  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再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应收账款出质原则上不得转让的原因

  应收账款设定出质的,但其所有权仍为出质人所有,只有出质人才享有对应收账款行使处分的权利。但是此应收账款作为债权的担保已被出质,而且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这样看来,出质人的权利已受到限制,如果允许其对应收账款进行转让,即可损及质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规定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应认定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给当事人以更多的选择空间。

  三、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如何处理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后,原则上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质权存续期间,转让所得的价款在性质上仍归出质人所有,不得由质权人用于清偿债权。但由于应收账款已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根据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则,质权应及于出质人转让所得的价款。此时,双方协商一致时,出质人应当用所得到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如果出质人或质权人有一方不同意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前清偿存在的困难的,出质人应当依照我国有关提存的相关规定,向提存机关提存所得价款,以继续维持对债权的担保。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收账款在出质后,除了出质人与质权人达成一致协议之外,其他情况都不能将应收账款转让。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带来的应收账款出质后可以转让吗及相关问题的讲解,相信您对此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来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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