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

2021-11-13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了解在我们国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人们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当时我们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一成不变不点,它可能会被消灭,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

1、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而又未能续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

2、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

3、土地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一旦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然随之归于消灭。

二、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工业用地才可以建厂房。建造厂房的注意事项:向当地政府申请立项,通过国土、环境影响评估、建设,由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摊在地价里,有些是要企业自己做、环保,在地形测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进行项目用地的建设规划,纳入收储。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三种: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而又未能续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土地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一旦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然随之归于消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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