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物权属证明是什么

2021-11-09 10: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抵押物权属证明指的是证明抵押物上设立了抵押权的书面文件及其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的证明就是抵押权属证明,不需要登记的,一般是抵押权合同。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抵押物权属证明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抵押物权属证明是什么

一、抵押物权属证明是什么

权属证明是指一切能够证明产权归属问题的材料。

某种权利所属的书面证明、凭证。例如,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抵押物权属证明是是抵押权合同。

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债务不履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债权人的原因;有债务人的原因。“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如因其他原因致使债务不履行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抵押权。”

三、抵押权的作用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担保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有序的深入和发展,抵押权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成为最常见、最常用的担保形式。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抵押物权属证明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抵押权属证明是证明抵押权的书面文件材料,可以依据来请求对方实现担保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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