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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2021-02-26 11: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农村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县级以上土地才是归政府所有的,许多农村的村民一直无法弄清楚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主体范围,从而不能合理的享受自己的权益,那么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是谁?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一、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对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界定,应当根据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认为归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法人所有,或者集体成员所有。关于界定集体所有权的各种观点集中在集体所有权主体是集体组织法人、是集体社区或集体团体、是全体集体成员、是成员个人与法人共同等观点上。

  农村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应采取农村社区全体成员所有的形式,包括村民小组范围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村范围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乡范围内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

  也就是说,农村社区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分别是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村内全体集体成员,乡内全体集体成员。

  城镇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城镇社区集体所有权,其主体应是城镇的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城镇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各类专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的集体所有制表现为专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其主体是各类专业集体经济组织。比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劳动服务公司等。

  二、集体所有权的特点

  第一,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都分别属于各该集体组织。不同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惟一性,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多种多样:既包括农村中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乡镇企业等,还包括城市中的城镇集体企业、合作社等。

  第二,集体组织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只有它才能作为该组织全体成员的代表对集体财产行使所有权,它的成员个人不是集体组织财产的所有人,无权处分集体组织的财产。

  第三,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国家专有财产外,可以是其他任何财产。

  三、集体所有权的概念

  集体所有权又称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是集 体组织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集体组织所有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其享有者主要是农村集体组织,也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合作社集体组织。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组成部分。集体组织所有权对集体所有制起着巩固和保护的作用,在我国财产所有权制度中居于重要地位。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是谁的相关内容,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界定需要根据制定的农村所有权制度来确定,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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