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期限可以约定吗

2021-11-0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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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跟别人签订过合同,小到每天去市场买菜的这种口头合同,大到给自己买一套心仪的房产,这些合同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抵押权的设立是不是也有期限呢?抵押权期限可以约定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抵押权期限可以约定吗

一、抵押权期限可以约定吗

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是无效的。

理由如下: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应当严格遵循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若抵押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则有违物权法定原则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继续有效

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期限到期与否并不对抵押权的效力产生影响,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只有其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四百零七条

三、民法典的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什么规定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抵押权期限可以约定吗这个问题相关知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应当严格遵循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若抵押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则有违物权法定原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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