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采光和日照的区别

2021-02-26 11: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采光和日照都是涉及到光线的问题,一个房子好不好,射入房子的光线的质量就非常的重要,当然采光和日照其实是有区别的,两者的概念本身就是不一样的,那么采光和日照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采光和日照的区别

  一、采光和日照的区别

  日照权和采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两种不同的权利。

  采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而日照权也叫阳光权,则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能够享受充足、无害阳光照射的权利。日照权是业主居住权中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相邻业主,均不得改变现状或改变现状后影响他人的采光。

  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二、采光权的维权

  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

  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

  三、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采光和日照的区别的相关内容,采光和日照其实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不同,分别是概念的不同和权利规定的不同,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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