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

2021-11-23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我国的留置权,它是一种担保物权,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合同来进行财产抵押或者是变卖,我国的留置权与抵押权是有一定的区分,接下来找发往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

  一、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本案中丁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丙享有了债权,丙未按时支付修车费,丁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

  二、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所以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三、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知识延伸:留置权的实现方式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问题的详细解答,留置权与抵押权是有一定区别,对于我国的留置权来说,它一般是根据相关的担保义务来进行相关权利的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