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证没有备案怎么办

2021-11-24 15: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宅基地属于农村的住宅用地。住宅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使用权属于住户所有。农村宅基地的拥有者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宅基地证,并且进行一定的备案。那么宅基地证没有备案怎么办?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宅基地证没有备案怎么办

  一、宅基地证没有备案怎么办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宅基地的新规

  2019年9月,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将在盘活资源同时坚守底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通知》同时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三、宅基地的纠纷解决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这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宅基地证没有备案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宅基地没有备案是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若是没有进行备案,其存在的某些权限有可能会消失。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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