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埋藏物属于国家吗

2021-03-02 15: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21年1月1日,我国新的民法典颁布,根据其中的相关规定,在生活中我们除了会捡到东西外,还会挖到一些埋藏物。但是很多人,特别是在农村,对于挖到的埋藏物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对于挖到的埋藏物的所有权,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埋藏物属于国家吗的内容。
埋藏物属于国家吗

  一、埋藏物属于国家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埋藏物的所有权。关于其所有权的确定,各国立法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即采此规定。

  (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瑞士民法典即作此规定。

  (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中国和前苏联均采此规定。发现埋藏物是事实行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为发现人。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二、埋藏物

  所有权属已无从查考的有价之物。狭义指埋藏于土地中的不能证明其所有权的物。广义则不论藏于何处,只要是它藏于动产或不动产中,并不知其所有人的,都为埋藏物。

  须为有特别价值的贵重物品,但现今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民法,对埋藏物并不以贵重物品为限。前苏联民法规定,须以贵重物品为必要。并将宝石、珍珠、金银、货币、贵金属、苏联和外国的通货视为贵重物品。中国民法对此未明确规定,一般指被发现的地下之物和金银财宝等有价之物。

  三、埋藏物所具备的条件

  (1)一般为动产。

  (2)须有埋藏事实,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

  (3)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吗的内容,对于埋藏物属于国家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从文章中我们知道,埋藏物的所有权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发现的人,第二个是挖到的人,第三个是国家。如果你挖到的发现的埋藏物价值小,你可以取得,如果价值较大,是古董或者出土文物,那么应该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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