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汽车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质押

2021-12-26 13: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大家的实际生活中的话很多人都是直接将自己的不动产去进行抵押贷款的,当然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给自己带来短暂的财富,其实对于车辆的质押情况的话在生活中也是非常多见的。汽车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质押?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汽车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质押

  一、汽车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质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汽车质押、抵押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押权的概念及特征

  (一)质押权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权又分为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两种类型。

  (二)质押权的特征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或者登记为生效要件;

  5.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有偿的权利;

  6.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

  三、何为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设立动产质权是,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四)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五)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汽车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质押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虽然我国将汽车列为不动产,车辆办理抵押或者质押相比较于其他的动产质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注登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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