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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能否对抗著作权

2022-01-25 15: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个权利也是我们的特殊权利,是我们要去保护的一种权利,是不容许他人所侵犯的。那么物权能否对抗著作权。这个相信大家还不了解,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能否对抗著作权

  一、物权能否对抗著作权

  著作权与民法中的物权又不完全相同,主要表现为民法中的物权通常都和权利指向的有形物紧密相关,有形物转移或者消灭,权利也随之转移或者消灭。而著作权指向的是作者对某种思想的表达,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不是记录该作品的物理载体,即使该载体转移或者消灭,权利并不发生转移或者消灭,作品也依然存在。

  二、物权与著作权有以下一些不同之处

  第一、物权的标的通常只能由物权人占有,物权人排除其他人同时占有的可能,物权指向的标的物既受到法律保护,实际上也容易受到物权人的保护,因此物权受到他人侵犯的危险性很小;而作品一旦发表,全社会都可以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渠道获得,对于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作者只能依靠法律去制止,但是实际上却很难做到。可见,著作权的排他性大大弱于物权。

  第二、著作权可以同时许可两人以上行使,不受记录作品的载体的限制;而物权的行使通常都离不开对标的的占有,很难想象脱离标的物对物权的行使。

  第三、传统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理论上只要物体存在,权利就存在。而著作权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因关系到社会公众在文化、教育、科学方面的利益,法律保护的期间通常都有限度,超过保护期,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因此,有理论将著作权称为“准物权”。

  不管怎样,著作权从其属性来讲仍是一项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这条规定从国家基本法的角度确认了著作权的民事权利属性

  三、物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

  物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原则是著作权让渡于物权,即作品作为物品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其享有对该作品物件的占有、使用(如展示权)、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著作权本身固有的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人,不会随作品物权转移而发生转移;其他财产性著作权(如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等等)也是属于著作权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本身固有的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物权能否对抗著作权。当物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时原则是著作权让渡以物权。两者之间有相同之处。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所区别的。但是物权的比重还是要大一点的。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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