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是没有具体期限的,主要主债权有效的,抵押权就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期限会因用处不同,贷款的期限也会有所不同。
(一)用于企业经营的年限一般在五年之内;
(二)用于个人消费的年限一般在十年之内;
(三)用于购买商品房的年限最长为三十年。
(一)抵押权是有期限的,但抵押期限应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
就抵押权而言,意味着抵押一旦设立,抵押人就得听任抵押权人的摆布,完全失去了自我保护和救济的条件,而债权人则可高枕无忧,甚至怠于行使权利,损害抵押人利益。这对抵押人是不公平的,所以当事人不得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二)从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来看,它是用来担保债权得以实现,而债权是有期限的
(三)抵押权从性质上讲是担保物权,它应具备物权的根本特征
(四)抵押权的期限不应由当事人约定。首先抵押权是一种它物权,它的担保性就决定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与主债权不可分的,如果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那么就意味着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同时受到了当事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制约。抵押担保的信用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维系,若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权的效力,将直接降低抵押担保的信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债权有效的,担保物权就有效,而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之一。所以房屋抵押是没有具体抵押期限的。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可以行使抵押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法典中房产证上抵押期限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