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已查封能不能判所有权

2022-02-14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有的时候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法院会对其不动产进行查封,这个时候大家就不是很清楚查封了的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还是归债务人,这样就要相关人士给予解答,那么已查封能不能判所有权?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已查封能不能判所有权

一、已查封能不能判所有权

法院查封的房产还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所有权人。只是其不能买卖和抵押了,所有权受到限制,但在查封期间不影响其使用。当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判决中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查封的房产,以拍卖所得清偿债务。

二、破产查封有效吗

没有效力。

《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这说明已经查封的财产在债务人破产时,都要作为破产财产,由所有债权人统一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已经采取查封措施的债权人。

三、法院查封房产的最新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查封的房产还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所有权人。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已查封能不能判所有权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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