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主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2022-03-0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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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主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遗失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对于这样的一系列问题,我相信有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无主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无主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无主物与遗失物的区别

  关键看此物的价值,一般来讲,没有实际价值,很普遍,自然产生的,如鹅软石,就认为是无主物。实际上,严格来说,我国是没有无主物的,都是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遗失物。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无主物的概念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三)无主物的权属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典》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四)遗失物的概念

  遗失物,指丢失的东西、遗失的财物。

  二、遗失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捡到遗失物不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

  (一)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无偿方式取得财产的,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三)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

  (一)持有人因疏忽而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且持有人通常难以回忆起财物的确切失落地点。相比较而言,遗忘物的持有人一般都能回忆起财物的确切遗失地点。因而二者的失主在丧失对财物的控制支配力的程度上是有区别的。

  (二)因持有人将财物丢失于公共活动空间,任何第三人发现后都有权拾得。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应当归还失主,拾得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偿还。

  对于拒不返还他人遗失物的行为,应当按照不当得利行为,追究其侵权的民事责任。而对于拒不交出他人遗忘物的,则应当以侵占罪论处。之所以不能将刑法上的遗忘物扩大为包括遗失物在内,是因为无论从侵占罪立法过程还是从法律用语的规范性角度而言,遗忘物与遗失物都有其约定俗成的含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无主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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