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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徽省庐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2022-03-1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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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新安徽省庐江县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的新变化?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最新安徽省庐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一、最新安徽省庐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庐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安徽省庐江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土地:庐城镇。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480元/亩;综合补偿:40940元/亩。

  (二)类土地:其他地区。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1900元/亩;安置补助费:25500元/亩;综合补偿:374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有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会按照实际居住人口数和房屋面积数综合考虑,具体的计算方法根据当地的法规政策来确定。

  三、征地拆迁补偿的新变化

  (一)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实际中,往往大多数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不过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二)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另外,一般来说,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三)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可供农民自由选择。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3种:

  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最后一种便是将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最新安徽省庐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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